大众网济宁3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徐利军 通讯员 张鹏)3月13日16时,邹城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三里营营西路一KTV经理刘某电话报案称:一名男青年手提装有汽油的塑料桶持打火机进入店内,将店内十余名服务员扣为人质,扬言要见经理刘某,并声称“不管在哪里十分钟内必须赶到”,否则就引爆汽油桶。当时经理刘某正在从德州回邹城返的路上,一时无法赶回,请求派出所赶往现场处置。
手持汽油桶 情绪激动
警情紧急,城郊派出所所长董爱国、指导员张敏、副所长石信勇和民警孟龙带领四名协勤队员立即赶往现场,接到警情的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范凯、副中队长刘绪林也同时向事发地点赶去。随即民警赶到营西路“茶友”KTV门口,首先观察了现场形势,通过玻璃门窗看到:一男青年站在KTV店内大厅南侧,左手抱着一个汽油桶,右手从上方油箱口伸入桶内,情绪激动,嘴里不停的叫嚷着“刘老板怎么还不来”,对面北墙沙发上坐着十余名神情恐慌、面带惧色的男女服务员。由于汽油桶装有汽油,且该青年右手持打火机伸入桶内,一旦点燃打火机,必然引起汽油爆炸,不仅会造成店内十余名人质伤亡,还会破坏KTV甚至波及周边的邻居,后果不堪设想。
疏散周围群众 布置警力
所长董爱国根据现场的危急情况当机立断,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周围群众,并提出了三条处置意见:第一,一定要保证人质安全;第二,能劝解坚决劝解;第三,劝解不成功找准时机强行制服。同时,进行明确分工:董所长、张指导员和孟龙轮流给该男青年谈话做工作,分散其注意力,副所长石信勇伺机将其制服。同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局领导,迅速调集了消防车携带干粉灭火器前来支援。同时,调集刑侦技术人员赶到现场。为放松该男青年警惕,副所长石信勇换上便装和董所长、张指导员、孟龙、四名协勤队员一起进入KTV店内。
民警替换人质 出现转机
该青年见民警进入店内,神情立即紧张起来,将汽油桶抱在胸前,歇斯底里地大喊:“你们都站住,你们想干什么,都不许动,否则我就点燃引爆汽油!”董所长、张指导员说:我们不动,你有什么情况尽管说。董所长、张指导员好言抚慰,耐心劝解,通过谈话得知,该青年姓孔,18岁,石墙镇人,同其女朋友安心(茶友KTV服务员)吵架后,女朋友提出分手,对其避而不见,孔某某怀疑KTV经理刘某将其女朋友领走出去玩了,遂持汽油桶闯入店内,劫持人质,逼迫刘某出面。初步了解情况后,董所长、张指导员一方面通过谈家庭、谈女朋友进行感化,一方面提出让派出所的人留在店内当人质,替换服务员。该青年表示同意,但要求六名服务员留在店内其中必须有三名女服务员。民警立即替换六名服务员安全走出KTV,店内还有男、女服务员各三名,共六名人质。
现场再次失控 形势危急
此时,副所长石信勇站在孔某某的东北方向有两米多远,董所长、民警孟龙站在他的北面,张指导员站在他的西南面,形成了扇形包围之势,继续做思想工作。谈了没有五分钟,孔某某又突然激动起来,叫嚣不许再说话,否则就引爆汽油桶。刚露出的一点儿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希望又破灭了,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孔某某坐在南面沙发上,汽油桶放在地上、右手持打火机伸进油箱口内,左手扣住右手腕,有恃无恐,有时竟然翘起了二郎腿,过一段时间就恶狠狠地喊:刘老板到哪里了,他来了你们都可以出去。双方陷入了对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房间内静的可以听到钟表的滴答声,副所长石信勇则陷入了紧张的思考。对方右手持打火机始终伸在汽油桶内,并且左手还扣着右手腕,如果贸然发动突然袭击,很难瞬间将其右手从汽油桶内拔出,一击不成,后果将非常严重,必须慎之又慎。只有在其左手松开右手腕、思想放松之时突然行动,才能确保安全。副所长石信勇距离对方的距离不到三米,曾经参加过海地维和警察多年坚持警体训练的副所长石信勇对自己的力量、速度颇为自信,坚信自己能够快速将其右手从汽油桶内拔出并紧紧控制住。但是此时事情危急,决不能让对方有半点还击的机会,副所长石信勇又稳定情绪继续思索,如果在对方思想松懈、左手离开右手腕之时,再配以一声大吼,在如此安静、如此紧张的的情况下,对方必将为之一愣、瞬间难以作出反应,这将是一个制服他的绝好机会。
千钧一发之际 制服男青年
打定主意后,副所长石信勇目视前方,只用眼睛余光观察对方,耐心等待时机。时间缓缓流走,民警从进来到现在一个半小时过去了。就在这时,孔某某出现了短暂的松懈,左手从右手腕处松开。机不可失,只见副所长石信勇用足力气猛然大吼一声,孔某某一个失神、茫然不知所措,还没反应过神来,副所长石信勇一个箭步冲上去,双手猛地抱住对方右手腕牢牢抓住、用力往外拔出,汽油桶歪倒在地上,汽油汩汩流出,洒了一地。孔某某拼命挣扎,并试图点燃打火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副所长石信勇死死抓住其手腕,在右膝盖上猛磕,打火机掉落在地上。董所长、张指导员、孟龙迅速上前,合力将孔某某手脚控制住,带出KTV ,押上警车。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对峙,民警成功制服了犯罪嫌疑人,化解了险情,保证了在场人质的安全。在随后的审讯中,孔某某交代了当天购置塑料桶、汽油,准备好打火机,到“茶友”KTV其女友打工处,实施放火威胁行为。在对峙期间,孔某某曾试图打打火机两次,均未打着。经询问,孔新祥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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