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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下周报名 大三学生可报考

2016-01-08 18:10 作者:史欣欣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日前,记者从济宁招生考试院获悉,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在1月13日至19日18:00进行报名工作,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大众网济宁1月8日讯记者 史欣欣)日前,记者从济宁招生考试院获悉,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在1月13日至19日18:00进行报名工作,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据了解,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报考。同时,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潍坊、济宁2市的考生“报考省份”选择“山东2”。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各考区于1月14日至20日进行网上确认。另外,在济宁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收报名费用,但是考生须到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日期为3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行2B铅笔填涂答题卡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答题。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幼儿园:9:00至11:00综合素质(幼儿园)、13:00至15:00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9:00至11:00综合素质(小学)、13:00至15:0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9:00至11:00综合素质(中学)、13:00至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16:00至18: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9:00至11:00综合素质(中学)、13:00至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

  据了解,对于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而言,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自2016年起,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过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据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最后,大众网提醒广大考生,在现场确认后及现场确认期间重新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检查报名是否已经被确认,如果确认不成功,一定要及时和确认点进行联系。

  下附济宁市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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