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山东省校车要"上户口"客车不得充当校车使用

2014-12-09 07:51 作者:王兴飞 来源:大众网
7日上午,山东省校车安全整治会议在济南召开。根据会议部署,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将对校车建立管理台账,为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奠定基础。

    本报济南12月7日讯(记者 王兴飞) 7日上午,山东省校车安全整治会议在济南召开。根据会议部署,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将对校车建立管理台账,为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奠定基础。

  会上,山东省副省长于晓明表示,确保校车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齐抓共管,配套联动。

  根据会议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以杜绝发生涉及学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为总体目标。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校车、无校车标牌,未经公安、教育部门认可的“黑校车”、学生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学生家长自行拼车接送学生的车辆作为整治重点。

  对每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安全承诺、有安全措施、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设施五项要求。公安部门将为每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建立完备的管理台账,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为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奠定基础。

  公安部门将逐一核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驾驶人,集中落实处罚后还将通报相关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也将进行集中排查。根据部署,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为动员排查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省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与其他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以及学校周边道路及校车运行路线交通隐患、交通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账。

  另外,明年开始,相关部门集中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完善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期间,我省公安交管部门还将部署开展6次全省集中行动。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丹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