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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确保贫困群众病有所医 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保

2015-12-22 15:30 作者:高杨 郭召利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日前,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了解到,济宁全市扶贫对象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扶贫对象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给予补助,确保贫困群众全部参保,病有所医。

  大众网济宁12月22日讯记者 高杨 通讯员 郭召利)日前,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了解到,济宁全市扶贫对象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扶贫对象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给予补助,确保贫困群众全部参保,病有所医。

  据济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宁市委、市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动员后,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由县市区人社部门逐一核实扶贫对象的参保情况,凡未参保的,由村委会收集资料、乡镇人社所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扶贫对象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给予补助,确保贫困群众全部参保,病有所医。

  扶贫对象中有不少患有慢性病,不需要住院治疗,要长期吃药且花费的费用比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济宁市将建立扶贫对象慢性病定期鉴定制度。今年12月18日至21日,全市统一组织对贫困户进行慢性病鉴定,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具体实施,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住院也报销医疗费的待遇。从2016年起,每季度鉴定一次,重大疾病随时鉴定,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到家中现场鉴定。

  因病致贫的农户中,患有大病的比较多,医疗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针对这个问题,济宁人社部门将从降低门诊慢性病和住院门槛费、提高慢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大病保险补助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突破性的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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