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首家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 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6-01-06 10:23 作者:满广宇 来源:济宁晚报
近日,嘉祥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嘉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也标志着济宁市首家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办理新证的市民如需对产权过户交易,可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服务系统查询相关交易信息。

  近日,嘉祥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嘉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也标志着济宁市首家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该局成立后,市民便可前来办理业务。大厅内设有地税局、银行收费、公正处等多个单位窗口,实施一站式办理业务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市民原来要跑多个部门办的证现在在一个大厅就能办理。

  以前登记的仍有效,售卖、转让需办理不动产登记

  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有些市民听说不动产登记开始实施,误认为不动产是初次登记,其实以前原有一套不动产登记体制,但其表现为分散登记。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现象。同时,由于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诸多矛盾和纠纷。

  “不动产权利人已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受影响,本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薄继续有效。”嘉祥县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说,虽然多个证要合成一个证了,但以前办过的证继续长期有效,所以市民不用担心,可根据情况需要时再换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后,将按照原有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即有房屋的按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无建筑物的按办理土地证标准收费,不再按照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收费。市民如需办理过户、转让等手续,应当在现场进行换证,再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民可以采用电话预约申请,也可以登录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网上预约。

  “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办理业务

  “分散登记时在农村,当事人要分别到4个不同的部门办理4个不同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证》。城市居民和企业则最少要办两个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往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将逐渐被淘汰,不动产统一登记最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方便了市民,大大减轻当事人负担。

  办理新证的市民如需对产权过户交易,可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服务系统查询相关交易信息。也就是说,市民出售名下不动产,可在市民大厅发布信息,并一站式办理过户手续,不用再到房产、林业、土地等主管部门变更交易、换证。

  小产权房不在登记范围内

  “不动产登记信息肯定不能随便查询,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是可以查询的,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工作人员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就是提供查询服务,个人可对特定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情况进行查询。今后,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会融合在一起,监测各地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不动产登记情况,随时随地掌握数据。

  不动产登记涵盖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但小产权房不在登记范围内。今后只要通过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包括住房信息与农村宅基地信息等。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