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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上半年同比增长65% 购房率增加

2016-07-27 09:44 作者:满广宇 桂洋 来源:东方圣城网
日前,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购房优惠政策逐步实施,刚需购房者不再观望直接买房,市民逐渐把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在首位。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满广宇 通讯员 桂洋)日前,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购房优惠政策逐步实施,刚需购房者不再观望直接买房,市民逐渐把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在首位。上半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15994万元,同比增长18.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06411万元,同比增长65%;实现增值收益19975万元,同比下降18.1%。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共为全市6278家单位的648715名缴存职工计付住房公积金利息26280万元,人均结息435.9元,较去年增长86.5元,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

  ○现象:公积金办事大厅“人气爆棚” 

  “上午特意请了半小时假过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真没想到人这么多。”市民张斌说,以前只听说过公积金大厅比银行还忙,这次算是见识了。

  半年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一直“人气爆棚”,经常刚开门营业便有排队的现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济宁楼市的真实情况。

   

  ○探因:上半年楼市火爆,公积金运用率大幅提升 

  “2014年10月份以来,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等部门就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连续下发多份文件。为了贯彻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我们转变思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3.1%,位居全省第一位。但随着职工贷款、提取等资金需求的激增,住房公积金短暂性流动性不足问题也不断显现,加之住房公积金属于自求平衡的封闭运行模式,使得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处于警戒位。

  据了解,由于今年上半年国家楼市新政逐渐落地,刚需购房者也不再观望,直接选房购房,而购房贷款首选便是公积金贷款。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0至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首套房、二套房首付低至两成等政策大幅度降低市民购房门槛,加上其他利好楼市的政策,上半年济宁楼市表现极其火爆。根据济宁市住建局公布数据,今年1至6月,全市较年初减少了40.8万平方米,连续5个月减少。因此,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大幅增长,公积金运用率也大幅提升。

  ○措施:贷款贴息业务即将开展 

  “我们在本月起执行了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制度,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上榜。缴存职工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将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若在限制期内再次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限制期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本月初,该中心还发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供求预警机制。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将预警指标分为无警、初警、中警、重警和危机五个等级。通过确定预警指标,对资金供求矛盾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预防、化解和控制资金供求矛盾的发生。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当住房公积金出现供求矛盾时,由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济宁市住房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支出,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从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5个等级 

  济宁住房公积金资金供求预警机制

  无警、初警、中警、重警、危机

  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 

  提供虚假个人身份证明、无房证明、信用报告、商品房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资料的;

  贷后无故停缴3个月(含)以上,经督办仍拒不整改;

  贷前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获取高额贷款,且贷后未经公积金中心批准擅自调低缴存基数的;

  贷款后出现连续3次(含)以上、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经督办仍拒不整改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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