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

2020-06-18 09:50: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居民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整合发挥好市场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优势作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和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进一步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关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银企对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部署,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信用良好的企业,及时召开融资需求对接会、银企座谈会等,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实施精准对接。对获得授信企业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定期了解掌握贷款进展情况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安排专人跟踪指导服务。

  创新提高金融扶持精准度

  金融机构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围绕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创新特色金融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要改进信贷审批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不盲目压贷、抽贷、断贷。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各金融机构动产抵押融资情况按季共享给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将动产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定期进行通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

  进一步拓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济宁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经营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办理抵押登记的,坚持“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做到应登尽登、应抵尽抵,提高登记效率。通过互联网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要即时办结;线下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形式要求的,要当场予以办理。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专人负责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审核,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齐全的,当日完成审核。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用省财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政策及风险补偿机制,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放贷风险。

  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和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每季度通报信息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沟通协作,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成功案例,让企业充分了解办理登记的条件、手续和流程,助力企业用足、用活登记政策。

  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和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分别组织评选动产抵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十大成功案例,收集通过动产抵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融资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振信心,以点带面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高杨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