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光大内幕交易案再开庭 18位投资者获赔66万余元

2015-10-24 17:25 作者:梁雪 来源:新华网
昨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的第二批23起同类案件。原告代理律师赛杰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和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均表示,此次庭审后,光大证券应该还会继续上诉。

  昨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的第二批23起同类案件。

  此外,同一时间,上海二中院还对另外31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之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二批23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18名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赛杰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和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均表示,此次庭审后,光大证券应该还会继续上诉。“鉴于11月16日诉讼时效将届满,不排除光大证券也许会通过上诉拖延审判结果。因为一旦审判生效,将会有观望的投资者迅速进行上诉。”许峰律师称。

  今年9月30日,光大乌龙指民事赔偿案首批案件一审宣判,其中,8名投资者当中的6名获得共计29万余元赔偿。不过,此后的10月7日晚间,光大证券因不服一审判决,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日开庭后,审判长强调,此批23个案件的审理不影响第一批案件一审的上诉。据了解,此批23起一审案件中,5件案件因投资者申请撤诉而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

  王智斌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有一个便是申请了撤诉。王智斌分析称,“主要是因为在9月30日当天,2个上午做空的股指期货的案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最后败诉。所以,出现类似情况,上诉投资者难免会产生一种比较朴实的想法,即‘胳膊拧不过大腿’,撤诉还可以将诉讼费拿回,省得败诉而归。”

  王智斌称,我们十分愿意为此类投资者继续上诉下去,当然更会尊重他们自己进行权衡后的决定。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光大证券代理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第一,针对8月16日乌龙指当天《21世纪经济报道》中,关于时任光大证券董秘的采访内容是11:59后追加的内容,该媒体11:32的报道中并没有这部分内容;第二,光大证券于当天上午11:40召开高管会议进行商讨,因为当时并不知晓究竟是什么原因,并不知道是错单交易,直至12:30该会议仍在进行中;第三,投资者的损失与光大证券的操作的因果关系事实上需要从严把握,毕竟股市本身就是有风险。”

  光大证券代理律师强调,光大证券在事发当天并没有刻意隐瞒,首先有媒体的相关报道;此外,还有监管层到公司现场进行指导。

  不过,原告方代理律师许峰表示,一定程度上而言,此时光大证券律师的任务是为该公司做后续的形象维护了。

  此外,原告代理律师表示,第二批案件的宣判中有两点仍有异议:第一,关于索赔范围,特别是8月16日当天上午11∶05前空仓的股指期货投资者,他们也理应受到赔偿;第二,关于计算方式上,法院提出的方式里是不考虑投资者历史仓位,这样相当于减轻了光大证券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据原告代理律师粗略估算,光大证券会因此种计算方式减少赔偿近30%左右。

  昨日,第二中院对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诉求。(梁雪)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