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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或将全面禁行黄标车

2013-09-14 08:54 作者:于潇潇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法制办获悉,《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现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年起,全省高速或将全面禁行黄标车,我省对自愿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或将给予财政补贴。

   大众网济南9月12日讯记者 于潇潇)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法制办获悉,《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现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年起,全省高速或将全面禁行黄标车,我省对自愿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或将给予财政补贴。

  11日,《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会签稿)》开始面向社会征集民意。山东拟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的城市建成区将全部禁行黄标车,全省高速公路也将禁行黄标车。除此之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还将在国道、省道禁行黄标车;自2016年1月1日起,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将禁行黄标车。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我省是机动车保有量大省。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82万辆,其中汽车数量为1195万辆。仅在去年,山东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便达到了46.8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7%。

  为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山东省拟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制定和实施高污染机动车淘汰、限行以及车用燃油升级等政策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山东省还将全面推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不得制造、销售、进口或者省外转入,公安部门也不为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据统计和测算,我省黄标车约有116万辆,占汽车总数10%;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0%。为了让更多车主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草案会签稿拟规定,山东省将实行黄标车的淘汰补贴制度。对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的,根据其车型和淘汰时间等给予财政补贴,具体的补贴办法将由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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