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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将解决大班额问题 计划新建83所城镇中小学

2015-12-29 10:25 作者:曹俐 来源:济宁晚报
2015—2017年新建城镇中小学83所(其中小学52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普通高中7所)改扩建104所(其中小学61所、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8所)新增学位183080个其中小学102780个、初中56700个、普通高中23600个)新增学校用地7436.1亩,新增建筑面积249.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75.06亿元招聘教师10101人城镇普通中小学班额达到标准班额。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及规划》。

  今后三年,我市将招聘教师10101人

  《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及规划》规定,2015年,济宁市新建城镇中小学5所,改扩建10所,新增学位8490个,新增用地779.6亩,新增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59亿元,招聘教师497人。2016年,济宁市新建城镇中小学21所,改扩建46所,新增学位60020个,新增用地1929.7亩,新增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7.94亿元,招聘教师3652人。2017年,济宁市新建城镇中小学57所,改扩建48所,新增学位114570个,新增用地4726.8亩,新增建筑面积166.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3.53亿元,招聘教师5952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在扩增优化城镇教育资源上,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确定2015—2017年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计划。教育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的居住区,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未载明建设投资来源的教育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在2017年底前建成后,及时交由教育部门管理。

  同时,创新学校办学模式。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

   建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必须与新建住宅区统筹解决。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鼓励各地采取城区高中(职业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学校办学空间。2015—2017年,济宁市财政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各县(市、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探索灵活融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办学可以另外申请贷款贴息。

  此外,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义务教育学区,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为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零择校”政策。根据学校规模和国家规定设定学校在校生总数和班额上限,按照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对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对在校生数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不准接收学生转入。

  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学区制度,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与小学结合成片统筹管理,推动学区内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促进教育管理模式、设施设备、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

  2015—2017年新建城镇中小学83所(其中小学52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普通高中7所)改扩建104所(其中小学61所、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8所)新增学位183080个其中小学102780个、初中56700个、普通高中23600个)新增学校用地7436.1亩,新增建筑面积249.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75.06亿元招聘教师10101人城镇普通中小学班额达到标准班额。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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