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四平一女子因驾车在四平站前繁华路口掉头被交警处罚。而后,其表达了对处罚结果的不满,并将车辆停在该路口处近两个小时,对该路段交通顺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最终,该女子接受了交警部门的处罚,将车开走。
女司机不服:
只处罚自己不公平
10月9日10时30分许,四平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记者称,一辆马自达6轿车长时间停在铁西区英雄大路与站前广场环岛交会处北侧车道的路口,导致该路段交通受阻。
10分钟后,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张先生反映的那辆轿车仍停在路口处,由于该车占据了该路口两排车道中的一排,致大量从站前广场环岛处准备驶入英雄大路的车辆只能挤在一条车道上,交通不畅。
在距离轿车西侧大约30米外的路旁,此时一名情绪激动的女子正与一名交警进行交涉。原来,该女子正质疑交警对她的处罚。交警称该女子驾车违反禁止标线违法掉头,所以处罚没有问题。而该女子则辩称,自己的确是向左掉头了,不过她看到别的车也在这里掉头,所以才掉头的。对于交警将其驾驶证和行车证暂扣,该女子表示很不满,认为交警只处罚她是不公平的。
“你看,现在不是仍有车辆在掉头吗?”该女子指着路口说。记者发现,确实有很多车辆沿英雄大路自西向东行驶至站前广场环岛路口后没有走环岛,而是直接在该路口向左掉头。交警表示,违法行为需要一个一个处理,当时要解决的就是该女子的违法问题。
女子随后跟交警去了交警大队。在女子离开后,其丈夫翟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称这个路口以前是允许向左掉头的,很多车也都这样走,他觉得交警单独处罚他们家的车是不公平的。记者建议其先将车辆驶离路口以免造成交通堵塞,翟先生称车钥匙在其妻子手里,他没办法开走。
最终结果
女司机接受处罚
昨日13时30分许,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的英雄大路与站前广场环岛交会处路口,发现那辆马自达轿车已经不见了。记者电话联系了女司机的丈夫翟先生。翟先生称妻子最终接受了交警的处罚。交警以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不再追究他们不服从管理的责任。在将车辆停在繁华路口近两个小时后,夫妻二人最终将车开走。
记者随后致电四平市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大队长郭立鹏表示,该大队的确对这名女司机进行了上述处罚。
部分司机称:
没有警示牌易引争议
当事女司机刚开始为什么会不服交警的处罚?她的丈夫翟先生曾表示主要原因是该路口以前是允许向左掉头的,而且很多车现在也这样走。交警部门突然不让走了,应该提前有个公告或者提示。记者昨日下午踏查发现,的确如翟先生所说,尽管英雄大路(站前广场)自西向东路口两条行车道上施划的都是右转(进环岛)的标志,但仍有大量的机动车特别是小型车在此直接左掉头,而不是通过环岛绕回到英雄大路自东向西的车道上。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司机,这些司机都表示,虽然行车道上施划的是右转(进环岛)的标志,但该路口此前曾树立过一个由交警部门设立的告示牌,允许小型车在该路口掉头。虽然这个告示牌现在不见了,但并没有看到交警部门新设立禁止在此路口掉头的告示牌,所以大家认为该路口应该是继续允许掉头的。而交警部门处罚那名女司机自然容易引来争议。
对于部分司机的说法,四平市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大队长郭立鹏解释说,此前该路口的两条车道均无导向标线,也的确曾在路口树立过一个允许小型车掉头的告示牌,允许小型车在此掉头。但在几个月前,交警部门重新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过程中,这个告示牌就被撤掉了。与此同时,该路口很明确地划上了右转(进环岛)的标线,实际上就已经不再允许任何车辆在此路口掉头。而那名马自达轿车的女司机就是因为违法掉头,且行车缓慢,严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才被处罚的。
郭立鹏表示,交警部门也考虑了应该在该路口重新树立一个警示牌,以改变部分司机在该路口直接掉头的习惯,避免他们被处罚,这项工作很快就能完成。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10/10/c_1270790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