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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全程公开 晒合约杜绝阴阳合同

2015-04-03 10:55 作者:潘俊强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山东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全部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整个采购流程六个重要方面的信息。山东确定省级在5月1日起先行实施。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山东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全部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整个采购流程六个重要方面的信息。山东确定省级在5月1日起先行实施。

  据介绍,当前社会上对政府采购的一些争议,很多都和信息不透明有关系,给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据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介绍,除了在采购信息中公开“想买什么”“怎么买”“买多少”外,今年山东还将公开“买的什么”“买谁的”“买的怎么样”。
  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公开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价格以及产品(服务)主要指标(内容),让社会了解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了什么”。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买了谁的”,避免合同内容与中标结果不一致或“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在采购与验收相分离的制度基础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将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予以公示,公开验收人员和验收报告,告诉社会“买的怎么样”,从而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明确采购人的验收义务。(记者 潘俊强)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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