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四川首例“常回家看看”案生效近3年 唤醒亲情

2016-03-01 10:02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大邑81岁的太婆李秀芳三年前曾将大儿子李希伦告上法院,依据最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精神赡养的规定,要求他常回家看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希伦越发觉得母子之间应相互理解,看望、照顾母亲是自己应尽的基本义务,希望一家人快快乐乐的。

四川首例“常回家看看”案生效近3年唤醒亲情

  太婆李秀芳在自家的院子里

  大邑81岁的太婆李秀芳三年前曾将大儿子李希伦告上法院,依据最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精神赡养的规定,要求他常回家看自己。后来,大邑法院调解,大儿子每月看望母亲一次(成都商报曾报道)。

  “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究竟能不能得到执行,不回去看望父母法律怎么执行?这一系列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和讨论。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回访了李秀芳和其儿子。李秀芳表示,大儿子现在时常来看望自己。然而,这起案件执行当初并不理想,李希伦由于在外打工,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希伦不再外出打工,现在便常来看望母亲。亲情,最终还是割舍不掉。

  母亲:儿子过年给自己送了肉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大邑县王泗镇李秀芳太婆的家中。这时,年满81岁的李秀芳围着围裙,正在收拾院落中晾晒的萝卜干。

  “去年,我的腿疼得厉害,住了两三次医院。”李秀芳告诉记者,大儿子李希伦去医院看望了自己。李希伦家就在她家斜对面,“他会隔三差五地到家里来看看,问问我吃饭了没有。”李秀芳说,过年时李希伦还送来了猪肉。这几年大儿子不外出打工了,也有时间来看自己了。

  儿子:照顾母亲是我的义务

  今年63岁的李希伦,提起当年母亲告自己的事,显得很激动,他说,哪有母亲告儿子的,很多外人都知道了,不利于家庭的和睦。但李希伦现在想来觉得告自己也没什么,当初自己在外地打工确实忙,没时间回家。“现在我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也就没出去打工了。”李希伦说,他就在家里干干农活,空了就去看一下母亲。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希伦越发觉得母子之间应相互理解,看望、照顾母亲是自己应尽的基本义务,希望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母亲将自己告上法院,确实对自己有影响。母亲李秀芳也表示,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希望老有所乐。

  律师:

  法律将赡养从物质提升到精神

  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表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规定被大家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法律将赡养从以前单纯的物质赡养,提升到精神赡养,是一大进步。

  虽然此案,起诉后较短时间内,太婆李秀芳的大儿子李希伦没有改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子女长大,无法再次出去打工,慢慢理解了母亲的心情。正如李希伦所说,母亲将自己告到法院确实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因而,这场官司或多或少对李希伦产生了影响,促使他不得不常回家看看,渐渐地从被动到主动。最终使李希伦意识到,看望、照顾父母是子女最基本的义务。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