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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消费难维权 济宁消协:办卡金额不宜过大

2014-03-08 09:33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预付卡让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能享受到一定折扣的优惠。但细读这类贵宾卡、会员卡时却会发现,卡片上无不标有“霸王条款”。

 

    时下,商家设置的贵宾卡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山东济宁市民的包中多多少少的都会装有几张贵宾卡,健身中心的、超市的、快餐店的……这种贵宾卡有些商家称为“会员卡”,卡内消费者的预存款从成百到上千、上万元不等。然而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预付卡让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能享受到一定折扣的优惠。但细读这类贵宾卡、会员卡时却会发现,卡片上无不标有“霸王条款”。

  遭遇“陷阱”消费者难维权

  市民小李向记者提供了一张面包店的会员卡。背面印有的《持卡须知》标注着:本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本卡不挂失、不找零、不兑换现金。小李告诉记者,去年家门口新开了家面包店,店内打出了“充值200元,每月可领取15元以内的手工饼干”。小李说,平时上班没时间做饭,她经常从这家店内买面包。看到店内正在做活动后,小李没多想就办了一张会员卡。小李告诉记者,办理会员卡的当天她就免费领取到了一盒手工饼干。但最近一次消费时,店员却告知小李,她的卡内余额不足二十元,不能领取免费饼干。小李说,“最初办卡时,说好的充值200元每月可免费领饼干。但现在卡内还有余额,却又说不能领了。”看着手中的这张会员卡,小李总觉得,这卡办的真“窝心”。“最初办卡时对方说的天花乱坠,消费中却满是‘猫腻’。这不明摆着欺骗消费者嘛,真是不合理。”事后小李又找到店内工作人员理论,对方却回应,“会员卡消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由此遭遇的也不止小李一人,市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前年在海关路上的某家美容店办理了“会员”,并向“账户”里预存了两千多元,然而就在使用了不足两年后,王女士却发现这家店突然关门了。“充值金额还没消费完,本想着再去做几次美容呢,结果店却不见了。”王女士无奈的说。

  预付式办卡是“馅饼”还是“陷阱”

  济宁市消协的王主任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预付卡也越来越普遍,但这因“卡”招来的烦恼也随之而来,被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消费者因缺乏证据,维权存在许多困难,消费者也只能忍气吞声。“商家利用多充值多优惠的方法,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但预付卡大都标有不合理的内容”。济宁市消协的王主任告诉记者,总结去年的预付卡投诉案例发现,经营者往往自行制定条款中内容,有意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尽的责任。另外,还有一些商家在停止经营或转让后,不给消费者提供退卡服务,这类投诉也很多。“这种行为虽严重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但由于消费者最初办卡时,预付金额、消费情况、所剩余额等资料信息只存在商家的电脑或本子里,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只能任由商家说了算;大多数预付式消费不签订合同,权益受损举证难等等诸多消费风险”。王主任说。

  济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办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方面的约定;办卡金额不宜过大,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适量购买预付费卡,不要贪便宜一次性购买大额消费卡。(苏茜茜)

    来源:http://www.sd.xinhuanet.com/sd/jin/2014-03/07/c_119653799.htm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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