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山东百货有限公司济宁神道路分店。
沃尔玛超市购物小票。
大众网济宁1月15日讯(记者 高杨)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1月初在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价值共六百元左右的商品,三次前往超市索要发票均没能开出,超市工作人员称发票已用完。
市民在沃尔玛超市购物后开发票三次被拒
据李先生介绍,1月3日他前往位于神道路与玄帝庙街交汇处的沃尔玛超市购物,结账后发现超市开具的仅是罗列商品名称和价格的购物小票,而非包含国税部门监制章、收款方公章以及发票代码等符合规定的发票,因有报销需要于是其向收款员索要正规发票,收款员称发票必须到服务台拿购物小票换开,在服务台换开发票时工作人员却说发票用完了,让他下周一再来。
“工作人员当时给我说的是周一,也就是1月4日就能换开发票了,可我6号去时他们还是说没发票让再等等,过了三天我9号又去了一趟竟然还是没有发票。”李先生称,沃尔玛超市一个星期都没有发票,很怀疑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
“济宁很多大型连锁超市交款后就能直接开出印有国税部门监制章、收款方公章的卷式发票,不知道为什么沃尔玛超市没有,还需要拿购物小票去换开普通发票,现在更气人的是现在连普通增值税发票都没了。”对于济宁沃尔玛超市迟迟不给换开发票的行为,李先生十分气愤。
沃尔玛超市:会为消费者补开发票
12日,记者来到沃尔玛超市,购物交款后确实仅领到了一张购物小票,咨询收款员后才被告知到服务台才能换开发票,收款处没有任何提醒消费者索取发票方式的提示,记者前往服务台要求将小票换成发票时,得到了和李先生一样的答案,发票用完了新的发票还没领来。
“我们一周多的时间没有开发票了,很多购物后需要发票报销的市民都来服务台催发票,我们也在催财务,至于发票什么时候能到,现在还不确定。”沃尔玛超市客服人员称,发票迟迟未领到的原因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沃尔玛山东百货有限公司事务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其称需要向财务科室落实后才能给予回复。14日上午,记者接到了该负责人的电话,据其介绍,济宁沃尔玛超市2015年12月26日开业,2016年1月3日领购的一千张发票全部用完,4日前往税务部门申领,税务部门说必须按规定先进行抄报税,然后才能领购发票,13日下午报完税后已从税务部门领购了6000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正在积极联系消费者前来换开发票。
“每月报税都是依据营业额来进行的,发票并不是唯一的依据。”对于市民对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情况的质疑,该相关负责人称,沃尔玛不会偷税漏税。
税务部门:已对沃尔玛超市进行处罚
沃尔玛超市未及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否违规,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是否也接到了类似的投诉,为何长达十天之久超市未领到发票?14日,记者前往济宁市国家税务局进行采访了解。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的负责人汪科长告诉记者,山东国税12366济宁市呼叫中心同样接到过市民类似的投诉,中心受理后已交于分管该企业税务的济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行调查落实,目前已有核实情况报告及处理意见。
据汪科长介绍,索取和提供正规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济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依据山东省国税局关于《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济宁沃尔玛超市未及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罚款,并责令其补开发票。同时要求超市内部加强业务培训,进行购物索票提醒,在所有收款台旁边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方式、地点等,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至于为何长达十天之久超市未领到发票的问题,济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通过调查核实,济宁沃尔玛超市于12月9日首次领购发票,当时领购了1000份普通增值税发票和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月26日营业后至1月3日普通增值税发票已全部用完。超市方面1月4日到济宁市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办理领票程序时,大厅前台人员告诉超市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防伪税控系统设定纳税人月初必须先进行抄报税,然后才能领购发票,购票信息才会写入税控盘,由于沃尔玛超市当月未进行抄报税,所以无法发售发票,并要求企业尽快抄报税。超市方面称抄报税该企业实行总部统一申报,就当月因纳税申报问题未能及时领购发票,济宁沃尔玛超市方面也多次向总部进行汇报,希望尽早申报,以便领购发票,直至2016年1月13日,该企业总部才统一申报完毕,超市于当日领购发票6000份。
“发票确实不是计税的唯一依据,像沃尔玛这种大型连锁超市是依据营业额来进行计税的。”汪科长告诉记者,经营者有义务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如果未能及时开具,市民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举报。
为何交款时很多大型超市可以直接打出印有国税部门监制章、收款方公章的卷式发票,而沃尔玛没有呢?汪科长解释称,卷式发票属于传统的单机版发票,将逐步被防伪税控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取代,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这类卷式发票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