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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申请结束 网点存量不得超过30箱

2016-01-18 11:21 作者:王如光 来源:济宁新闻网
任城区日前发布“关于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的通告”,从1月11日至15日,任城区各镇(街道)安监站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临时零售网点的申请。市民在任城区的限放区内,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不得燃放。

资料图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如光)任城区日前发布“关于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的通告”,从1月11日至15日,任城区各镇(街道)安监站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临时零售网点的申请。

  市民在任城区的限放区内,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不得燃放。同时规定,临时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得超过30箱、价值总量不超过1.5万元。(济宁新闻联播)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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