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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核目标

2016-01-25 10:14 作者: 来源:济宁晚报
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了《济宁市2015年度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成品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考核目标。继续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冒用标志、缺斤短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成品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核目标

   2014年11月7日,全市车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召开;2015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的意见》,把成品油专项整治列为“十大行动”之一,要求加强流通环节车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规范的车用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打击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流通环节车用成品油质量。

   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了《济宁市2015年度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成品油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成立了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调度工作情况,研究整治措施,指导工作开展。各县市区(管委)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抓落实。特别是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排除各种干扰,在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签订责任状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突出工作实效,打好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攻坚战。各县市区(管委)向市政府作出承诺,签订责任状,明确县市区分管领导作为本辖区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将任务细化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地均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工商部门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成品油抽检质量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定抽检方案,参与组织抽检单位招投标,配合做好现场样品抽取,组织复检等。经信部门重点抓好无证加油站(点)的清理取缔工作,组织开展加油站(点)布局规划,完善相关合法经营手续等;安监部门严防死守,对非法加油站(点)严厉打击,杜绝安全隐患;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加油计量器具的检查和管理,多次组织检测,杜绝缺斤少两行为;交通部门严格成品油运输车辆管理,严查不合格油品运输,查验有关手续。其他有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吊销加油站营业执照

   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共组织了4次抽检。其中,上半年对证照齐全的617家加油站进行了两次抽检,抽检了覆盖所有加油站的1038个样品;下半年,组织两次抽检,抽检了涉及所有加油站的1323个样品,93# 汽油样品合格率92.46%、97#汽油样品合格率96.3%、柴油样品合格率86.43%。查处不合格加油站103个,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立案113件,罚款100.45万元。

   同时,对成品油经营主体提出明确要求:质量不合格或者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油品,非法生产炼制的油品,无合法来源凭证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油品,标号、标识与实际不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油品等不得销售。

   对连续两年内抽检均合格的加油站,纳入工商诚信加油站管理名单,逐步对其抽检降低频率; 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加油站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掺杂使假的违法经营企业,工商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成品油抽检结果,第一时间在济宁红盾信息网、济宁日报、济宁晚报等媒体平台予以公布。

   普通柴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多数县市区工作力度较大,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但有个别地方工作进展较慢,至今在政府层面上没有成立专门的班子,只安排部门抓,部门配合不积极,工作成效不理想。

   从抽检的情况看,油品质量还有待提升,97#、93#汽油整体质量较好,普通柴油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加油站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特别是泗水、邹城东部山区问题突出,有的出现加油难现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及时曝光违法企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长期稳定。

   市工商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加油站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冒用标志、缺斤短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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