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女教师多的学校可增加编制。昨天,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大方面制定了17条措施,全力破解困扰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诸多难题。
育龄女教师多学校可增编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中小学年级学生数达到标准班额数的,按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核定编制;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
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女性扎堆的教师行业也迎来了 “二胎潮”,女教师纷纷怀孕无人上课的新闻屡见不鲜。对此《意见》规定,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任务的中小学,举办民族教学班或有寄宿学生的中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承担教学点管理任务的乡镇中心小学,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严格控制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教师评职称机会多了
评职称是关系到中小学教师福利的大事,但评职称受岗位设置限制,不是老师们想评就能评上的,尤其是我市近年来从外地引进了不少优秀教师,这些教师大都是中高级教师,无疑进一步增加了学校职称评定的难度。此次《意见》明确要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适当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中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后,老师们评职称的机会也就增加了,晋升高级职称也就容易了。
特级教师公开竞聘
对农村学校,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教师纳入省级教师培训计划。
与此同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的建立,农村学校管理机制也将完善。《意见》要求,乡镇设有一个学区的,可设学区主任1名;设有一个以上学区的,可以成立乡镇联合学区(简称联区),设联区主任1名。学区(联区)主任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校长担任,负责学区(联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乡镇学区(联区)可设教育指导员2-3名,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协助学区(联区)主任工作。对现占用教师编制的乡镇教育管理人员,应当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分流。
达不到课时量或将转岗
《意见》中还出台了更多细化规定,比如教师备课。2016年年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制定和细化不同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包括兼职人员)。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管理岗位兼职人员课时量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每个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写入聘用合同,加强考核。对达不到约定课时量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在续签聘用合同时要进行转岗或低聘。
教学辅助和工勤不占编
根据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全面梳理分析短缺学科教师队伍现状,综合考虑教职工编制、自然减员情况,科学制定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2年时间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县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中小学有空编需补充短缺学科教师的,要做到有编即补。
《意见》明确,中小学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空出的编制主要用于补充教师。加强农村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对学科富余教师进行转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对年富力强、学有余力的教师开展多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强化学区内教师资源统筹配置,学区内教师可统一安排使用,实行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学区优质师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