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能源 > 煤炭

褐煤进口恢复实施3%最惠国税率

2013-09-03 11:02 作者:韩洁 高立 来源:新华网
记者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13年8月30日起,我国对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以及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原标题:我国调整进口飞机增值税、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政策 

  新华网北京9月2日专电(记者韩洁、高立)记者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13年8月30日起,我国对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以及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按此前规定所有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两部门表示,2004年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将停止执行。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我国将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同时,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ex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苑仁峰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