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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执法局:开展点穴式廉政谈话

2016-07-06 11:04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5日,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5日,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7月5日起,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侧重中层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廉政谈话分为,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3种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由局党总支书记进行。新提任或交流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局党总支书记或纪工委委员进行,普通职工、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工委委员会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可以在廉政谈话室进行,也可采取走访的形式进行。同时,纪工委委员认真填写廉政谈话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纪工委委员单新举表示,谈话提醒不同于日常谈话谈心和任前廉政谈话,主要采取“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的方式,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冲着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去,做到点准穴位、戳到麻骨、谈出辣味。
  《通知》要求,通过“咬耳扯袖”,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群众中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其正视问题、分析原因,防患于未然;通过“红脸出汗”,对发生违纪行为但不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并批评教育,要求其提出措施进行整改。
  《通知》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思想,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压力传导、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监管等工作,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代存雪 李政)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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