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羊山镇人社所自7月17日起全面启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本次社保补贴申报对象: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
补贴范围和标准: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且以个人身份自愿接续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每人每月3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的期限。
申请补贴材料:1、本人签字、人社所盖章确认的《金乡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6、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停止社保补贴情况:1、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2、被用人单位招用;3、未缴纳社保费;4、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5、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本次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准备申报材料至羊山镇人社所办理申报手续,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来,逾期不予办理。(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