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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百人村小按百人公用经费

2013-10-18 12:27 作者:胡乐彪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枣庄市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作出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日前,枣庄市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作出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同时,要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 

枣庄市提出,要科学设置、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和中心小学,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在学校撤并和恢复上,对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要优先做好完善工作,建设好食堂,为学生提供规范的交通服务,贫困学生还要给予生活补贴;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由当地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为保障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枣庄还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不足百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百人拨付公用经费。同时,采取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等有效政策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任教,并在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上向他们倾斜,全力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胡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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