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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四部门对露天烧烤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2014-11-07 17:36 作者:董超 高鹏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济宁新闻:日前,济宁市城管执法、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都集中开展城区露天烧烤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有效解决露天烧烤烧烤污染环境、妨碍交通、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

大众网济宁117日讯(通讯员 董超 高鹏)日前,济宁市城管执法、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都集中开展城区露天烧烤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有效解决露天烧烤烧烤污染环境、妨碍交通、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

严格标准,分类治理

按照“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的“三进”原则和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保洁、定管理、定责任的“六定”标准,区分路段、区域,分类进行管理。禁止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的露天烧烤,火炬路、建设路、太白楼路等主干道和车站、广场、公园、绿地等处不得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禁止设置沿街露天烧烤摊点;次要路段、区域要严格规范,一律实行进店经营,推广使用无烟烧烤方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不得出现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扰民等问题;加强露天烧烤摊点疏导安置,本着“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在合适的空闲院落,设置“烧烤大院”,选取合适地段设置“烧烤(小吃)夜市”或“烧烤(小吃)一条街”,引导不具备店内经营条件的露天烧烤摊点进院经营。

五类露天烧烤行为将得到严厉查处

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过期的烧烤经营户,证照齐全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烧烤经营业户,将被依法行政处罚;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调味品、餐具等,将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暂扣其烧烤炉具、桌椅等;使用不清洁燃料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烧烤业户,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暴力抗法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是露天烧烤综合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各自辖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对各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露天烧烤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形成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的露天烧烤综合整治工作格局。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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