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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约见女网友实施侵犯, 男子获刑七年

2016-04-28 08:24 作者:姬生辉 来源:齐鲁晚报
一男子通过微信聊天软件专门结实妙龄女子,相约吃饭却将女子骗载至他处实施殴打、威胁并强奸。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其作案工具越野面包车一辆。

  一男子通过微信聊天软件专门结实妙龄女子,相约吃饭却将女子骗载至他处实施殴打、威胁并强奸。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其作案工具越野面包车一辆。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上旬,被告人吴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被害人刘某某,之后两人在微信上聊天,互生好感,但未曾见面。同月18日上午,二人通过微信聊天相约中午见面一起吃饭,13时许,吴某驾驶其银灰色越野面包车,在一饭店门口接到刘某某后,强行将其带至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南阳湖农场一连路与石桥路交叉口,在车内采用掐脖子、捂嘴、摔打被害人头部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先后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并致被害人左前臂、左肘、右前臂、右上臂、左臀部外侧、左大退下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刘某某的损伤为轻微伤,案发次日,刘某某经过一番思考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9月底,该男子通过上述同样方法结识被害人叶某,并以同样的方式在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明德花园工地北侧一新修的公路上对其实施强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强奸两名妇女,对其中一名强奸两次并致轻微伤,依法可以对其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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