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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雨镇:落实“河长制”护航绿色发展

2017-06-01 09:36 作者: 来源:东方圣城网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化雨镇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系统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东方圣城网讯 (通讯员 李静)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化雨镇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系统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总河长由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安监办副主任担任,各河段明确一个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村级河长由河流所经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担任,鼓励党员、群众代表等担任民间河长,全面动员、引导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多措并举。在河湖保护范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由农技站、水利站等部门协同配合,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亮剑行动”,排查污染点源630处,现已清除、整改627处,并合理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申花公司合作,将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镇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建立垃圾处理、环境保持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严肃问责。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由镇纪委对河湖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形成有压力、有作为、有成效的管理氛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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