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3月起山东工程终身制 出问题退休调动也追责

2014-03-21 07:55 作者:杨学莹 张殿方 王晓飞 来源:大众日报
我省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月起实施质量责任终身制。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亲笔签下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存档。工程在使用年限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责任人即便已经调走、退休,也将被追责。

       □记 者 杨学莹  通讯员 张殿方 王晓飞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0日讯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月起实施质量责任终身制。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亲笔签下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存档。工程在使用年限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责任人即便已经调走、退休,也将被追责。
       据悉,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建管局联合出台。按照这一办法的要求,建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制,《质量责任信息档案》长达32页,将参与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一记录在案,全部填写完整需要80个责任人的身份证号。不算“其他责任人”,也需要58个。
       在规定使用年限内,除不可抗力和业主使用原因外,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局部坍塌、偷工减料导致工程结构损害等问题,都将追究质量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以前,有的房地产公司一交房就人去楼空,甚至注销公司,让业主求告无门。对此我省规定,企业解散的,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终身质量责任。企业设立分公司解散的,由其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终身质量责任。单位转让、合并、分立,个人工作调动与退休的,均应按公司法和该办法追究终身质量责任。

 

原标题:3月起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建房至少留档58个身份证号 房屋出问题 退休调动也追责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磊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