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严查氢气球违法经营

2013-01-30 05:36 作者:张冬梅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28日C03版刊登了《一场“无名火”烧了四家店》一事,在枣庄振兴北路香港街一家专门销售氢气球的商铺,由于氢气球爆炸引发火灾。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张厚良) 本报28日C03版刊登了《一场“无名火”烧了四家店》一事,在枣庄振兴北路香港街一家专门销售氢气球的商铺,由于氢气球爆炸引发火灾。为了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29日,滕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专门进行了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巡查时发现,在伦达年货大集区域和学院路妇保院附近,都发现了卖氢气球的小贩,考虑到当事人生活困难且为初次兜售,执法队员就对其进行教育劝导,责令他将这些气球放气,并写下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据介绍,氢气球虽然好看,但极易发生爆炸,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公众活动场所严禁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儿童玩的气球里应该充惰性气体,如氦气,这种气体稳定,不会发生危险,但是因氦气球成本高,利润低,商贩基本不愿意做这种氦气球。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家长不要为孩子们购买氢气球。.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