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市出台相关办法对随意“搭车”取消捆绑项目

2013-01-22 07:52 作者:张誉耀  来源:大众日报
1月15日,为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济宁市出台《济宁市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涉企收费暂行办法》,对随意“搭车”、硬性“捆绑”审批的项目一律取消,所有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市级最低标准执行。
  本报济宁讯 1月15日,为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济宁市出台《济宁市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涉企收费暂行办法》,对随意“搭车”、硬性“捆绑”审批的项目一律取消,所有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市级最低标准执行。《办法》将于2月15日正式施行,月底前,工商、司法、民政、法制、财政、物价、行政审批中心7个部门将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办法》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做到应放尽放。凡是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级行使;凡是法律明确规定由市一级实施的许可事项,可由市级机关通过委托或界定方式下放。
  审批中,部门审批项目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项目进驻大厅。所有审批项目坚持一门受理、联合会审、同步办理、限时办结。除省级以上审批的土地、环境、安全生产等,市级涉企行政审批时限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审批中,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实行随到随办。无法当场办结的项目,审批行政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对工业类项目和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实施“一站式”限时联合审批,前期准备阶段不超过30个工作日,规划许可阶段不超过16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不超过9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不超过16个工作日。
  《办法》还规定继续压减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成立企业缴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凡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凡是有上下限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执行最低标准;所有涉企收费标准参照市级最低标准执行,做到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对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的服务价格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等需经物价部门依法核准,未经物价部门依法核准的一律取缔。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